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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图书馆特殊群体读者服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7/7

      为满足了特殊群体读者阅读及信息需求,为特殊群体读者提供便利化、人性化服务,结合特殊群体读者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


二、职责与分工

(一)流通部负责本馆特殊群体读者服务组织工作,包括服务区管理、办证及借阅管理、文献日常管理;

(二)宣传推广部负责开展适合特殊群体读者的阅读推广活动。

(三)工作人员应掌握与特殊群体读者沟通的技巧,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读者服务工作中应平等对待所有公众,尊重和维护读者隐私。使用文明用语,根据特殊群体读者的生理心理特点和信息诉求,热忱并努力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文献资源及设备配置

(一)根据特殊群体读者的生理特点、兴趣爱好和知识需求,遴选内容积极向上,在载体形态上要更倾向于特殊群体读者适宜的资源内容和类型,定期采购盲文图书、音像制品、大字书等纸质资源,争取做到内容丰富,类型多样,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二)根据现有条件设置相应功能的特殊群体读者服务区或服务座席。建设无障碍阅览室,设置“敬老爱心专席”、视障人士阅读区及农民工文化专柜,根据特殊群体读者服务需求,补充更新设备。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立特殊群体读者服务专区,安装读屏软件, 并安排专门的图书馆员负责解答、指导特殊群体读者有关计算机上网的知识。


四、办证及借阅管理

(一)在馆内日常服务中,为残疾人、老年人读者开通“绿色通道”,如有残疾人、老年人读者办理借阅事宜,安排专人优先办理,确保他们在短时间享受到优质服务。

(二)开展了电话续借服务,对不能到馆借阅的残疾人、老年人读者,经提前预约后,提供送书上门服务。

(三)残疾人、老年人读者办理借阅证补、换证业务免收工本费。

五、阅读推广活动组织

(一)积极联合残联、老年大学、特教学校、工会、志愿者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

(二)特殊群体读者活动组织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从安全性、可操作性、规模等方面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保证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每年定期策划组织相关活动,如影视欣赏、送书赠书、电脑培训、专题讲座、节日联谊等活动。

(四)组织专题活动需提前两个月与相关部门沟通活动方案,并报批活动方案;提前一个月进行组织宣传报名工作;提前三天进行活动场地、设备管理、活动分工等方面的协调准备;活动实施当天,现场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保证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活动结束后,撰写活动总结、通讯稿。


清远市图书馆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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