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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图书馆未成年人读者服务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7/7

        为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性,促进和规范未成年人的读者服务工作,为未成年人提高优质、平等、专业的服务,结合本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本馆未成年人服务对象指0-18岁的少年儿童或青少年。

二、未成年人读者服务以培养未成年人的阅读意识和阅读习惯,传授阅读技巧,提高未成年人阅读能力为目标。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少儿借阅室、爱上阅读中心、少儿分馆的流通部负责少儿读者借阅服务组织工作,包括服务区管理、办证及借阅管理、文献日常管理,宣传推广部负责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常态化、多样化、开放性的读者活动。


第三章 资源及设备设施

一、少儿读者服务的文献资源以纸质资源为主,电子资源为辅,已满足少儿读者、家长、教育工作者等需求。

二、做好少儿文献采购计划和预算,每年度需采购四次图书,由少儿读者服务流通人员参与现场采购,每年新增馆藏在8千册以上,根据采购经费的增加,少儿文献的采购量应同步增长。

三、设立独立的少儿读者服务区域(少儿借阅室、少儿分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针对少儿读者的身体、心理和行为特点,配备阅览设施,定期补充、更新设备设施,创设安全、健康、舒适符合未成年人需求的服务环境。

四、公共电子阅览室设立少儿专区,提供安装有过滤系统的计算机绿色上网服务,并安排专门的图书馆员负责解答、指导未成年人有关计算机上网的知识。


第四章 咨询、办证及借阅管理

一、当班工作人员要耐心解答少儿读者咨询,包括现场咨询和和电话咨询;掌握少儿读者的心理特点和沟通技巧,解答少儿读者在使用图书馆服务、资源与设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书刊查找、读者活动咨询等。

二、依照《清远市图书馆办证指南》,为少儿读者办理读者证及相关业务,引导少儿读者使用自助办证机办理读者证。

三、办理图书借还时,要仔细核对少儿读者的身份信息、借还情况。主动告知少儿读者借阅规则、还书时间等。

四、处理文献丢失或污损时,要向读者确认处理办法,并详细告知相关处理说明,按相应的操作规程处理。

五、主动引导、辅导少儿读者使用自助设备进行图书借阅。


第五章 服务区管理

一、服务区管理包括文献管理、设备设施管理、读者管理等内容。

二、开馆前须对少儿读者服务区进行巡视,开启设施设备,检查服务区的环境卫生、场馆安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排除安全隐患。闭馆时,关闭服务设备及电源。

三、主动维护少儿读者服务区的阅览秩序,提醒少儿读者遵守相关制度,引导少儿读者文明阅读。

四、少儿服务区要按照少儿读者的特点进行分类、排架。闭馆前需将所有图书整理、归架。

五、每周清理问题图书,包括标签问题、破损问题、丢失等图书,并将图书分类清点处理。


第六章少儿读者活动策划与组织

   一、宣传推广部负责策划组织少儿读者活动。

   二、少儿读者活动策划与组织要应从少儿读者的特殊性、安全性、活动规模等方面进行策划设计,加强活动的组织与协调,保证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少儿读者分为常态化少儿读者活动和暑假、节庆日等主题活动。

四、少儿读者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策划和组织,活动前一个月需提供活动方案,提前十天进行组织宣传、接受报名,以现场、电话或网络平台等方式接受读者报名,登记参与读者的相关信息;提前三天进行活动场地、设备安装、活动分工等方面的协调准备;活动实施当天,参与的工作人员要各司其职,有序组织活动现场,保证读者安全;活动结束后,撰写活动总结、发布通讯稿,收集媒体报道存档。




清远市图书馆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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