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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取得成果
发布时间:2014/9/25

 20139月以来,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走过了不平凡的一年。在创建过程中,楚雄州踏着稳健的步伐,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云南省建设“两强一堡”、滇中城市经济圈和滇中产业新区建设战略的有利契机,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创建基本要求,以民族文化强州建设为创建长远目标,积极探索满足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建设发展模式。通过全州上下的通力合作,各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夯实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州级财政投入3.8亿多元,高质量完成了包括彝州大剧院、州文化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一批具有楚雄特色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先后投资1500多万元对州博物馆进行了提升改造,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列入州政府实事,提前实现了中央要求的一乡一站、一村一室的目标。全州103个文化站,达标83个,达标率为80.5%2014年,州财政又投入260万元建设26个州级文化特色示范站,投入300多万元在全州打造58个村级文化活动室。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基本建成了覆盖全州城乡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实现了数字资源共享

稳步推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建设和公共图书馆文献建设。州图书馆及10县市图书馆网站已建成开通,并按示范区验收标准要求,网页平台与博物馆、文化馆网址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州图书馆与国家数字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的移动阅读平台已开通运行,实现了虚拟网络互联;10县市图书馆数字化推广工程、国家图书馆移动阅读平台正在建设。州博物馆网站已建成开通,数字博物馆建设已完成了招标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州、县文化馆网站、楚雄州非遗网已建成开通。州文化馆“梅葛数字资源库”已经建成。广大群众可以利用数字平台,共享文化资源。

推动了相关政策的落实

先后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加快推进民族文化强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民族文化强州建设规划》、《楚雄州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楚雄州获国家省级大奖文化艺术精品奖励办法》、《楚雄州加强公共文化惠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以来,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今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机制保障,先后起草了《楚雄州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协调制度》、《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评价反馈制度》、《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楚雄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楚雄州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产品和服务管理办法》。相关单位、专家的征求意见工作已完成,现已上报州政府审定后下发实施。

以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州、县市加大对公共文化配套经费的投入,按要求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等纳入了公共财政预算。州级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州级配套资金300万元、文艺精品创作专项资金200万元、抢救性文物保护资金132万元、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补助经费63.36万元、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经费50万元等文化专项经费。县市级也根据各县市财力情况均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各县市在2014年内落实了县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贴和村(社区)文化辅导员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在示范区创建过程中得到逐步落实。

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禄丰县把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依托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一事一议”普()惠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充分整合涉农建设和民生项目、资金,“捆绑式”地集中投入;武定县加强对乡镇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创建工作实行“一季度一调研一检查一评比,一年一考核一表彰一示范”,创新督查考核机制;姚安县采用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县级部门、一个村委会(社区)结对扶持一支农村文艺演出队的“3+1”模式,在全县城乡广泛开展“冠名挂钩,结对联姻,舞台共建”活动,扶持发展农村业余文艺队,激活了农村文化发展活力;永仁县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推进了工作落实。州创建办将各县市的工作亮点及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并在全州推广,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

提升了人员的整体素质

按照《云南省楚雄州2014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区域文化联动活动方案》,由州政府领导带队,分2期组织州级成员单位领导和县市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到第一批创建城市保山市交流学习。同时,州级组织了三期大规模的创建工作业务培训,邀请国家文化部专家学者授课辅导。各县市也开展相应的创建指标分析、文学创作、舞蹈、音乐、书画、文博、图书管理与服务等业务培训。通过全州上下的培训和组织学习考察,达到了借鉴、交流、提高的目的,提升了文化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

拓展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制订了《楚雄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问题,实现政府主导下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一是通过招标组建了52支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队,2013年在全州1037个行政村放映13001场电影,观众达221多万人次;二是采取合同化管理方式,采购“送戏下乡”演出任务,2013年州、县市专业文艺团队送戏到乡村1051场次,观众达84.98万人次;三是积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等文化惠民活动,全州户户通群众总体满意度为92%;四是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办节方式开展各类节庆活动,楚雄火把节、牟定“三月会”暨左脚舞文化节、禄丰恐龙文化旅游节、赛装节、插花节等节庆文化得到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活动办得有声有色,深受群众欢迎;五是抓好全州新剧()目调演、农村文艺调演、社区文艺汇演、行业文艺汇演、企业文艺展演、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大家乐”广场舞蹈比赛等文化活动,许多作品经过精心打磨、反复锤炼,成为了雅俗共赏、群众喜爱的艺术作品,具备立得起、传得开、留得下的文化特质;六是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发展,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断丰富。

打造了一批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楚雄州实施的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农民文化素质教育网络培训学校建设”通过了文化部验收,在“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的重要作用,学校建设经验在全省得到示范推广;重点探索总结的民族特色节庆文化品牌,“大家乐”群众广场舞蹈活动,流动博物馆展览,中国彝族文献图书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资源向公共文化资源的转化,乡镇文化站“十个有”、村级文化室“九个有”规范建设模式,“三加一”模式扶持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等8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院团原创的新剧目在全省及省外展演,小彝剧《喜洋洋》参加第十届“群星奖”比赛荣获综合奖;“恐龙文化、元谋人文化、彝族文化、铜鼓文化” 等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大幅提高。

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初见成果

楚雄州在示范区创建活动中,着眼于解决文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实际困难,深入开展“文艺表演队伍是楚雄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课题研究,成立了由行政领导、专家学者和一线文化工作者共同组成的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及课题小组,并组建符合“三三制”要求的研究团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制定了《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方案》,从创建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40万元用于课题研究工作;确定了研究的主要内容(楚雄州民族文艺表演队伍发展现状及其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作用;楚雄州民族文艺表演队伍发展的优劣机威(SWOT)分析;促进民族地区文艺表演队伍稳步发展及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与政策建议),主要针对建立楚雄州民族文艺表演队伍保障机制的可行性、必要性与内容体系开展相关的基础性研究。课题组于20141月、4月和7月三次到各县市进行调研,并组织了楚雄州表演艺术情况大调查,形成了《楚雄州文艺表演队伍状况调查报告》,完成楚雄本地及国内外(含港台地区)相关文献的搜集梳理,目前《制度设计研究》文本初稿基本形成。预计下半年出研究成果三个(《楚雄彝族自治州文艺表演队伍培育及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研究报告》、《楚雄州文艺表演队伍发展规划(20162020)》、《楚雄州关于文艺表演队伍培育及其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研究成果,将出台一系列文艺队伍保障机制。同时,州文体局又与州社科联、州政府研究室合作开展了《民族贫困地区提升现代公共文化治理能力研究》,目前课题研究正在推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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